全律會聲明:勿將律師辯護經歷政治化
全國律師聯合會於今日(23日)發表嚴正聲明,指出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公職人員,都不應將律師依法為當事人進行辯護的執業經歷,視為選舉攻防的手段。全律會認為,此類行為不僅會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模糊了選舉本應聚焦於政策辯論的焦點,對此表達高度關切。
聲明中進一步闡述,律師依據法律為當事人辯護,其根本目的在於確保國家在行使公權力,例如剝奪人民自由或財產之前,每一個司法程序都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與檢驗。這項職責是憲法所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的核心組成部分,任何對此的質疑或攻擊,都可能損害此一重要法治原則。
回應政治人物言論 捍衛辯護制度
此番聲明 apparent 係針對近期有政治人物將律師辯護經歷作為攻擊目標的事件。據悉,有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曾公開質疑某位民進黨籍縣長參選人,在其擔任律師期間,曾為特定案件被告辯護,並認為此舉有助於減輕被告刑罰或尋找脫罪理由。
針對此類指控,該參選人團隊已做出回應,批評國民黨籍委員的言論是出於政治鬥爭目的,妖魔化「法律扶助」與「強制辯護」等重要法律制度,並稱此為「赤裸裸法盲行徑」,惡意踐踏了台灣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
辯護制度重要性 憲法保障正當程序
全律會的聲明重申了辯護制度在法治國家中的關鍵地位。律師的辯護工作,是為了確保司法體系在運作過程中,能夠充分聽取被告或當事人的聲音,並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公正的判決,避免權力濫用。
透過確保每一個司法環節都經得起檢驗,辯護制度有效鞏固了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石。全律會呼籲,應尊重並理解辯護制度的價值,避免將其捲入不必要的政治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