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研議調整薪資揭示門檻
根據《中央社》報導,為了讓職場薪資更加公開透明,勞動管理單位正在著手修改規定,計畫把職缺薪資需要公開揭示的標準往上調整,金額預計來到五萬元。
依照現行的就業服務法規規範,企業在招募新進人員時,假使提供的經常性薪資未滿四萬元,卻沒有對外公開揭露或是事先告知薪資區間,違法者將面臨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處分。
以明年最低工資計算調整標準
《中央社》指出,這項薪資揭示門檻的修正方向,主要是依據最低工資的一點七五倍來做為計算基準。
如果將明年度的最低工資三萬零九百元納入計算,未來的薪資揭露門檻就會直接被推高到五萬元整。
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表達質疑
針對這項政策變動,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在出席活動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台灣北部與中南部地區的整體薪資結構完全不一樣,不同行業別的生活開銷與成本也有很大落差。
許舒博認為,單純對外公告職缺的薪資資訊,對於實際保障勞工的相關權益,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