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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新規上路申報期放寬 上半年報表延到9月底

保險業新規上路申報期放寬 上半年報表延到9月底(示意圖)
示意圖/Pixabay(原圖)
本文重點
  • 金管會發布新規,調整保險業新制申報期限以維持市場穩定
  • 兩千二十六年到兩千二十八年上半年申報期延至九月底
  • 年底申報期限改至隔年四月底,過渡措施者需另行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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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申報新規

根據《中央社》報導,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八日正式發布相關填報規定,配合今年啟動的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納入股票採取半年均價的計算方式,目的在於維持市場交易穩定。

過去產壽險業者遵循的規範是以保險風險資本額為主,今年起正式轉換為新規範。為了確保業者有充裕時間因應,官方採取定期每半年度檢視資本適足率與淨值比的作法。

過渡期間申報期限放寬調整

考量新規範執行細節較為繁複,根據《中央社》報導指出,主管機關針對過渡階段給予彈性調整,兩千二十六年起至兩千二十八年期間,上半年的申報期限從原本的八月底延後至九月底。

除了年中申報時間展延之外,年度報告的申報期限也同步調整,原先規定於隔年三月底前完成,現在一併延後至隔年四月底前繳交。

選擇性過渡措施需特別標註

在眾多業者當中,共有十四家機構提出申請選擇性過渡措施。根據《中央社》報導,這些獲得過渡安排的業者,在進行相關申報作業時必須另外加上標註記號。

官方要求透過額外註記的方式處理,主要目的在於方便外界清楚辨識與進行市場監督,確保資訊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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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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