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裝設擴音監視器對外廣播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與社區羅姓鄰居平日關係惡劣,雙方長期處於不和狀態。為了向外發聲,劉男在自家處所設置了具備擴音功能的監視設備,躲在室內朝著社區街道播放不堪入耳的言論。
根據《Yahoo新聞》報導,劉男透過擴音設備放送的內容包含「傻包」以及「家族祖訓隨地大小便」等粗俗字眼,嚴重損害鄰居的名譽,導致羅姓住戶決定訴諸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一審判賠15萬元不服提上訴
面對名譽受損的指控,一審法官審理後做出對被害人有利的判決,認定劉男行為已經構成侵害,判處其必須賠償兩人共15萬元金額。然而劉姓男子對於判決結果感到不服,隨即向法院提起上訴以求翻案。
在二審訴訟程序中,劉男的辯護重點在於畫面並未拍到自己的面容,企圖以此作為免責抗辯的理由。
新竹地方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針對劉男提出的抗辯理由,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並不採信。法官指出,劉男隱身於自家住宅內部,卻透過擴音器朝社區馬路廣播的特殊行徑明確,所謂監視器沒有錄到發話者面孔的說詞,純粹是卸責之詞。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合議庭最終裁定駁回劉姓男子的上訴請求,全案就此確定,也為這場因監視器廣播引發的鄰里糾紛劃下司法句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