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約會晚餐後轉往公園公廁
台北市一名男大生小光透過網路結識女網友玟玟,兩人相約見面並共進晚餐。雙方初次碰面便擦出火花,用餐結束後前往某處公園的身障廁所內發生親密接觸,當時氣氛相當熱絡。
根據《鏡週刊》及《Yahoo新聞》報導,這起案件隨後進入司法程序,起因於女方在親密行為結束後,指控遭到男方性侵,因而引發後續的法律訴訟與法院審理。
高院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審理
案件進入二審階段後,承審法官為了釐清事發經過,調閱了相關的監視器畫面進行檢視。畫面顯示兩人從用餐結束到前往公園的過程中,彼此的舉止相當親密,並無違背意願的跡象。
合議庭綜合相關事證後,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當,因此依法駁回檢方與告訴人的上訴,維持男方的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