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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指控潘孟安豪宅案更一審逆轉,高院改判賠償30萬元

王鴻薇(資料照)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立法院,Attribution(原圖
本文重點
  • 王鴻薇指控潘孟安接受綠能廠商招待入住豪宅,遭提告索賠。
  • 最高法院先前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改判王鴻薇賠償30萬元。
  • 判決要求移除附表中的部分相關言論與內容。
重點整理由 AI 產生、編輯台校閱,全文請見下方報導。

高院更一審宣判結果與賠償金額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在總統大選期間,公開質疑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接受綠能廠商招待,入住特定豪宅。潘孟安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金錢賠償。

案件歷經二審判決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審未釐清相關說法屬於事實陳述或意見評論,因此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高院更一審於今(1)日宣判,改判王鴻薇必須賠償30萬元,且判決書附表內的部分言論必須進行移除。

全案訴訟歷程與先前判決發展

回顧這起政治人物之間的官司,源自於前年總統選戰期間的房屋爭議。當時擔任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因被指控居住於廠商提供的房舍中,名譽受損而決定訴諸法律行動。

在高等法院二審階段,原本判處王鴻薇必須支付50萬元賠償金,同時要將相關社群貼文以及影像影片全面撤下。隨著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日的更一審結果將賠償金額下修,但仍維持部分言論必須移除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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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潘孟安#高等法院#司法判決#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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