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院審理製毒案判決結果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屏東地方法院針對一起利用藥品提煉毒品的案件作出審判,兩名涉案男子遭到重判。法官認定兩人共同參與製造毒品,分別給予相應的刑事處分。
審判結果顯示,涉案的方姓男子遭到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另一名鄒姓男子則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此項司法判決仍可提起上訴。
九如與里港住處變身製毒工廠
檢警調查指出,年紀為33歲的方男以及42歲的鄒男,在去年2月期間展開犯罪計畫。兩人各自將位於屏東縣九如鄉以及里港鄉的住所,私自改造為製造毒品的作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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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透過管道收集大量的感冒藥錠,隨後在鄒男位於里港鄉的據點內,動手萃取甲基安非他命的先驅原料假麻黃鹼,並進一步加工完成最終產物。
警方查扣大量假麻黃鹼與安非他命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整起案件是因為風聲走漏,才讓檢警機關得以循線破獲。執法人員在現場搜查時,當場截獲大批違禁物資。
警方在行動中共計查扣第四級毒品假麻黃鹼,其純質淨重達到46.152公斤,同時也起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純質淨重為46.35公克。執法人員隨後將涉案兩人依照製造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