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過關
根據《Yahoo新聞》與《中央社》的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今日初審通過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的修正草案,針對校園安全與幼兒保護網做出更嚴格的規範。
這項新法案的核心目的,在於防堵涉案人員透過轉職逃避調查,確保幼兒在學習環境中的安全。
涉案人員調查期間停職禁轉任
依照初審通過的條文內容,教保從業人員若涉及性侵害或性騷擾等案件,只要調查單位認為有必要,所屬機構必須立刻採取暫時停聘、停職或停止契約執行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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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法規也明文禁止這些人員轉往其他同類機構工作,而全台各地的教保服務機構同樣被禁止聘任或進用這類涉案人員。
教育部獲兩週時間補強條文
在當天的審查過程中,部分立委的提案參考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但因為法規修訂導致條次有所變動,加上部分罰則需要重新比對。
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在會議中提出建議,希望委員會能給予兩個星期的時間,讓教育部針對條文進行全盤檢視並提出修正版本,供後續委員會開會討論,該建議隨後獲得審查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徵詢朝野立委後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