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通過最新草案內容
根據《中央社》報導,考試院會於15日正式通過一項攸關公家機關人事布局的重要法案,針對「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第7條提出修正,期盼藉此解除過去較為僵化的基層職務限制。
這項修正草案在獲得考試院會審議通過後,接下來將依循法定程序,函請行政院表達同意並完成會銜手續,隨後即可正式對外發布並施行。
刪除最低配置規定交由機關自理
《中央社》指出,此次修法的核心在於取消各機關原本必須設置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基層職務的最低員額標準,過去這項規定會依據單位總人數規模是否達到特定門檻而有所不同。
在新規上路之後,各行政機關將能跳過過去的硬性規定,直接依照各自單位的實際業務屬性與需求,審慎評估是否需要設立這類基層職務,讓整體人事調度更具備空間與靈活性。
業務型態改變推動法規鬆綁
探究此次法規調整的背景,主要是因為近年來多數政府機關內部的例行性與事務性工作,已經陸續改由外部業務委託或是運用資訊科技系統來處理,減輕了傳統基層人力的人數需求。
除了數位轉型與委外作業普及之外,考量到各個機關之間的組織規模大小、主要業務性質以及工作職責程度存在明顯差異,考試院因此決定放寬規定,讓用人單位擁有更高的自主裁量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