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與地方達成共識 拍板拆除老舊燃煤機組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中央與地方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的拆除爭議已經獲得解決。行政院在17日正式核發拆除中火兩部老舊燃煤機組的許可,讓延宕多時的爭議有了實質進展。
先前經濟部在台中火力發電廠設置了兩部燃氣機組,其中一部已經完成試車並向市府申請操作許可但未獲核可,另一部則尚未試車。當時市府堅持必須先拆除燃煤機組才肯發放許可,導致中央與地方再次陷入僵局。
連假接獲行政院公文 市府火速核發燃氣許可
在行政院於17日核發拆除許可後,台中市環保局隨即配合辦理,核發了中火燃氣機組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受訪時說明,中央的公文在19日送達,當時正逢休假期間,但市府團隊沒有絲毫耽誤,在同一天就將燃氣機組的執照發出,展現出說到做到的執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