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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空地當道路用卻繳了幾十年地價稅?稅務局解答免徵關鍵

法定空地當道路用卻繳了幾十年地價稅?稅務局解答免徵關鍵(示意圖)
示意圖/Pixabay(原圖)
本文重點
  • 新豐鄉地主擁有的50坪土地被列為法定空地,長期面臨地價稅負擔。
  • 該筆土地自1981年起便無償提供附近居民通行使用。
  •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稅務局指出申請免稅須符合兩大核心條件。
重點整理由 AI 產生、編輯台校閱,全文請見下方報導。

新豐鄉李先生50坪土地長年繳稅困境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居住在新竹縣新豐鄉的李先生,名下持有一塊大約50坪的土地。這塊地自1981年開始,便長期無償借給周邊鄰里居民作為日常通行道路使用。

不過,由於當初在住宅建案的整體規劃當中,這片土地被劃定為必須留存的法定空地,導致他雖然沒有實質使用收益,數十年來卻依舊年年收到稅捐機關寄發的稅單,沉重的金錢負擔讓他感到相當無奈。

新竹縣稅務局解析道路用地免稅條件

針對這類既成道路的課稅爭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對外做出說明,希望能為民眾指點迷津,協助符合資格的地主辦理合法稅賦減免手續。

稅務局強調,私有道路用地想要順利申請免徵地價稅,必須同時滿足兩項不可或缺的核心條件。首先是土地必須處於實際且無償提供給社會公眾通行的狀態,其次則是不能屬於建築物建造時依法必須保留的法定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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