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涉國安罪名再吞十年重刑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的報導,香港知名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因被指控觸犯香港國安法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今日再度面臨法院判決,刑期高達10年。
這起司法案件在下午經由多家媒體披露,引發外界對香港司法現況的關注。涉案當事人黃之鋒過去積極投入當地民主運動,此次判決讓他的處境更加艱難。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痛批政治追訴
針對這起司法判決,根據《中央社》發布的內容,總統府隨即透過官方管道表達立場。發言人郭雅慧指出,北京當局與香港政府長期將國家安全作為藉口,透過各項威權工具對黃之鋒以及其他香港民主倡議者展開無止盡的政治追訴。
府方認為,這類作法已經嚴重破壞基本人權與社會自由。基於對民主價值的堅持,總統府表達高度的關注,並向北京當局提出最嚴厲的譴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