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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警窺探同事考績遭判刑,緩刑2年須繳15萬

彰化警窺探同事考績遭判刑,緩刑2年須繳15萬
圖片來源:ETtoday(原圖
本文重點
  • 彰化陳姓員警為查閱考績資料,非法登入警政系統。
  • 蒐集136筆同仁個資,遭判刑6月、緩刑2年。
  • 須支付公庫15萬元,緩刑期間需遵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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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非法蒐集同仁個資遭判刑

彰化縣警局一名陳姓員警,因意圖窺探自身及同事的個人考核資料,竟採取非法手段登入警政署的內部管理系統。根據《ETtoday》報導,該員警在短短數日內,透過冒用他人帳號、繞過權限設定等方式,成功蒐集了多達136筆同仁的綜合考核資訊,此行為嚴重侵害個人隱私。

此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對陳姓員警判處有期徒刑6月,但准予緩刑2年。此外,他還必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作為此次違法行為的處罰。

竊查考績資料手法曝光

據《自由時報》揭露,陳姓員警為了得知自己的考績以及同仁的評核細節,利用了冒用、繞過權限或是破解密碼等方式,企圖潛入警政署的內部「警政知識聯網」系統。他的目的在於取得近百名員警的綜合考核資料,然而其不法行為最終被警局內部人員發現。

此事件凸顯了內部資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員警利用職務之便,以不正當手段獲取非公開的個人資料,已觸犯相關法律,顯示執法單位內部仍需加強對資訊系統的監管與人員的法紀教育。

判決結果與法律責任

彰化地方法院的判決,明確指出了陳姓員警的行為已構成「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法院考量其犯後態度,給予了6個月有期徒刑,並准許2年的緩刑,意味著若在緩刑期間未再犯,此刑期將不執行。

然而,緩刑並非完全免責,陳姓員警仍須履行支付15萬元給公庫的義務,這筆款項象徵著對其違法行為的懲戒。此判決也警示所有公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切勿濫用職權,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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