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點新聞網聚點新聞網|台灣即時新聞 台灣即時新聞更新於 09/07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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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能源管理法修正案,高用電企業迎發電與儲能新規定

立院三讀能源管理法修正案,高用電企業迎發電與儲能新規定(示意圖)
示意圖/Pixabay(原圖
本文重點
  •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能源管理法,規範高用電企業須設置儲能或發電設備。
  • 相關電力服務與儲能業者近期已接獲大量潛在客戶的諮詢電話。
  • 能源署後續仍須針對規範對象與比例等子法細節進行研議與制定。
重點整理由 AI 產生、編輯台校閱,全文請見下方報導。

能管法修法三讀通過與核心新規

根據《Yahoo新聞》與《中央社》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修正案,針對能源用戶新設或增設用電契約容量達一定門檻者,法律明文要求必須在期限內配置一定比例以上的自用發電裝置或儲能設施。

這項新規旨在催生產業對發電與儲能的實際需求,不過具體的規範對象、實際設置比例以及裝置時程等配套細節,仍有待主管機關能源署後續召集研議並完成子法制定。

潛在客戶湧現與業者市場展望

隨著修法程序告一段落,市場上的電力服務供應商與儲能系統業者,近期已經陸續接到不少潛在企業客戶的諮詢電話,顯示相關商機正在逐漸浮現。

太陽能暨儲能系統商聯合再生能源分析,在法律強制納管的背景之下,整體市場規模未來預期將會迎來明顯的成長動能。

企業積極尋求因應之道

根據《中央社》指出,身為泓德能源旗下電力服務管理商的星星電力,在修法通過後也第一時間感受到企業端的高度關注,陸續接獲許多關於儲能設備建置的詢問。

隨著政策逐步邁入實質推動階段,產業界正密切關注後續的子法規範,提前為即將上路的新制做好準備。

資料來源

#能源管理法#儲能設備#能源署#再生能源#電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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