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
根據《中央社》報導,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先前因涉及職場霸凌並遭機關考績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她對此處分不服,在復審遭到駁回後,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力求平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日做出審理結果,認定勞動部當年的懲處流程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同時在事實認定方面也有錯誤之處,因此正式宣判撤銷原本的免職處分。
職場霸凌調查與懲處過程 引發程序正義爭議
回顧整起事件的發展脈絡,北分署一名吳姓員工於民國113年11月4日被發現在辦公室自我了斷生命。隨後,勞動部針對此案展開疑似職場霸凌的行政調查,並在同月19日對外公布調查結果。
經過勞動部及勞發署的考績委員會接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最高主管,不僅言行不檢,對於內部管理以及情緒控管也顯有不當,因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嚴重,最終作成免職決定。
法院點名未給予陳述機會 違反法定正當程序
針對法院撤銷處分的關鍵理由,合議庭特別指出,「兼聽另一方意見」屬於正當法律程序當中的核心原則。
根據《中央社》記者掌握的判決要旨,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在考績委員會尚未進行討論與決議之前,便已經在立法機關公開表態,此舉直接影響了程序的公正性,成為法院判定撤銷處分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