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一審判刑與高院審理進度
根據《中央社》報導,本名王江鎮的知名作家王薀,先前捲入發生在台北市四維路精舍的命案。他在民國 113 年 7 月間,與多名信徒共同涉及蔡姓女信徒的傷害致死案件。
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 5 月間審結,依共同傷害致死等罪名,判處王江鎮有期徒刑 12 年。全案目前已經上訴,正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中。
北檢追查再爆長期囚禁凌虐女信徒
除了已判刑的命案外,《中央社》指出,台北地檢署在後續偵辦中又有重大發現。檢方查出王男涉嫌下令長期囚禁並凌虐另一名女信徒,造成該名被害人左眼失明,傷勢相當嚴重。
檢調單位調查顯示,王江鎮多年前建立了一個宗教團體,所有信徒均將他視為精神導師,並尊稱其為上師,對其各項指示展現高度遵從。
信徒遭研討包圍指責並起訴七人
根據《中央社》報導,團體內部若有信徒被判定處理事務出現失誤,或是個人品行與個性帶有缺失,王男便會發起所謂的研討活動。屆時信徒將面臨眾人包圍、指責與辱罵,甚至遭受肢體接觸與強制動手的對待。
針對凌虐女信徒並造成重傷害一案,台北地檢署在今日正式偵結,依法起訴王男等 7 名涉案人員,同時建請法院給予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