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根據《自由時報》與《Yahoo新聞》報導,立法院於今日下午召開院會,順利三讀通過「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次修法核心在於強化農地農用原則,確保土地生產機能不受影響。
修法過後,對於農地的使用規範有更明確的法律依據,防範不肖人士藉由改良土地名義,破壞農地環境。
嚴禁堆置廢棄物與土石方
依照新通過的三讀條文明確規範,農地除了符合農業生產目的之天然物質,或是適合農業發展的改良物質之外,一概不得作為營建剩餘土石方、各類廢棄物,以及其他有害農地生產物質的填埋、回填或堆置場所。
這項條文旨在杜絕農地遭受廢棄物侵門踏戶,確保土壤品質與糧食安全。
最高開罰300萬並沒入機具
針對違規破壞農地的行為,根據報導指出,主管機關將祭出重罚。違法者將面臨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除了金錢懲處之外,執法單位也將直接沒入現場施工機具,並發布限期改正命令,要求行為人自行清除違規堆置物,直到農地完全恢復適合農業生產的狀態為止。若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改善,更將面臨按次連續開罰的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