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黨工涉共諜案二審改判與發回經過
根據《ETtoday》與《Yahoo新聞》報導,民進黨前資深黨工黃取榮被控遭受中共利誘,在二十年間擔任共諜,不但自身涉案,還進一步拉攏任職於外交部與總統府的黨員同志。這些涉案人員被指控搜集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出訪行程,以及其他多項外交機敏資料,並將情資轉交給對岸以換取豐厚報酬。
此案在一審審理期間,合議庭曾將黃取榮重判有期徒刑10年,同案被告何仁傑也被重判8年2月。不過,案件進入二審高等法院後出現轉折,根據《ETtoday》指出,二審改依輕判黃男6年徒刑,其餘共犯邱世元與吳尚雨分別獲判5年與3年徒刑,而一審重判的何仁傑更直接逆轉獲判無罪。
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的關鍵理由
《Yahoo新聞》報導指出,檢方不服二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全案仍有諸多疑點尚未釐清。特別是針對何仁傑的部分,二審對於其職務內容與外交相關機密資料的實際關聯性,調查仍不夠周全,因此決定撤銷原判決。
除了何仁傑的無罪部分遭到撤銷,最高法院同步針對黃取榮、邱世元、吳尚雨等三人的有罪判決予以撤銷。最高法院做出決議,將全案退回高等法院展開更審作業,讓這起牽涉總統府與外交部機密外洩的司法案件再度回到審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