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糾紛引發警民衝突
根據《Yahoo新聞》報導,整起事件發生於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下午四點多,地點位於新北市新莊區某間檳榔店。當事人吳姓男子前往該處買檳榔,因不明原因與店老闆發生爭執。
五名轄區警員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處理,吳男見到警方到場情緒依然十分激動,不僅大聲咆哮,還要求員警把店老闆抓起來。
噴辣椒水並強制上銬過程
現場員警要求吳男出示證件配合盤查,但吳男不僅拒絕配合,還向警方表示自己沒有攜帶證件,甚至指控員警推他。
由於評估吳男當時精神狀態異常且有丟擲物品的舉動,員警先勸導他自行離開遭拒,隨即朝其臉部噴灑辣椒水,並合力將人拖至店外壓制上銬。
家屬控訴執法過當提國賠
《ETtoday》指出,吳男在遭到上銬的過程中情緒更加失控,甚至喊出「爸爸救我」等言句,未料這竟成了他留給家人的最後話語。他在壓制後陷入休克昏迷,經送往醫院急救九天仍宣告不治身亡。
吳父認為執法人員手段過當,因此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金額高達六百五十九萬元。一審遭到法官駁回後,家屬決定提出上訴,案件交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針對家屬提出的國賠上訴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當,因此正式駁回吳父的上訴請求,全案目前仍可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