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正家屬與民團聲請非常救濟
前員警盧正在民國八十六年間捲入擄人勒索案件,隨後遭到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並且在同年執行槍決。案件落幕多年後,家屬與民間組織依然持續替其清白發聲,嘗試翻轉當年的判決結果。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先前依據相關作業規定,向最高檢察署提交意見書。該民間團體認為全案存有應重新調查的嶄新事證,且足以動搖原先確定判決所採信的部分事實,因此訴請檢察總長協助開啟再審程序或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審查認定不符要件
面對民間團體的訴求,最高檢察署針對案件內容進行研議。根據《中央社》報導,最高檢於日前作出認定,認為此案提出的內容並不符合再審程序所需的全新證據要件,經檢視也沒有發現任何合乎規定的非常上訴事由。
在檢方做出不受理的決定後,相關民間組織隨即對外轉達當事人家屬的反應。根據《中央社》報導,家屬在接獲這項司法結果後,內心感到無比沉痛與惋惜,不過家屬方面仍向外界傳達會堅持奮戰到底的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