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針對五人提起上訴理由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灣高等檢察署於18日對外說明,針對先前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的案件結果,檢方經過研議後,認定高等法院的判決在採納證據以及歸納事實的過程中,存在理由不備等違反法令之處。
在檢方本次提起三審上訴的名單之中,包含了現任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立委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徐永明的友人吳世昌,以及立委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總計共5人遭到檢方上訴。
二審改判與余學洋上訴情形
這起備受矚目的民意代表涉貪司法案件,先前經過二審審理後,曾出現逆轉判決,讓陳超明與徐永明等4人獲得無罪宣判,當時引發輿論議論。
根據《中央社》報導,在本次被提起上訴的5人當中,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在第一審時原本獲得無罪判決,然而檢察官上訴後,二審依然維持無罪並予以駁回,檢方因此再度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