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主管機關首度開罰科技巨擘
根據《中央社》報導,南韓官方於今日針對蘋果公司以及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Inc 執行裁罰,兩者合計遭處以 637.1 韓元(約新台幣 15.38 億元)的罰金。這項決定源於科技巨頭在應用程式市場中涉及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報導指出,這項執法行動是當地自二〇二一年通過禁止強制應用程式內支付相關法規之後,官方首次依據該法進行實質懲處。
兩大企業違規事項與罰款分配
依照《中央社》引述《韓聯社》的報導內容,南韓廣播媒體通訊委員會針對谷歌開罰 429 億韓元,而蘋果公司則面臨 208.1 韓元的罰款。
官方調查結果顯示,兩家企業主要的違規事實包含強制軟體開發者採用指定的應用程式內支付手段,並且刻意拖延應用程式的上架審查作業。
手續費機制與支付限制爭議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調查揭露兩家科技公司雖然表面上同意開放第三方支付選項,但在實際運作上卻額外收取百分之二十六的手續費,同時針對操作流程與功能給予諸多限制,藉此變相促使開發人員仍舊選擇自家的支付系統。
除此之外,蘋果公司也被指控針對國內外不同地區的開發人員,採用了差別待遇的手續費計算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