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洪姓審判長上簽呈
根據《Yahoo新聞》與《鏡週刊》報導,台北地院刑事庭洪姓審判長即將屆滿 70 歲,她在今年 8 月份正式上簽呈給司法院。她在公文中提到,雖然即將達到法定年齡,但個人的精神與體能狀態都相當良好,因此沒有申請優遇或自願辦理退休的打算。
洪姓審判長在簽呈中強調,依據憲法第 80 條與第 81 條規定,法官身分受到終身職保障,同時也明文確立審判獨立原則。她希望以此精神為基礎,在屆齡後繼續留在崗位上審理各類案件。
基層司法官過勞與人力荒
報導指出,全台灣各級法院近年面臨案件數量暴增的困境,基層法官與檢察官長期承受繁重的管考壓力以及嚴重過勞。許多資深司法官最終選擇離開體系轉任律師,導致整體司法界陷入嚴峻的人力荒。
部分資深法官認為,現行規定法官年滿 70 歲就必須停止審判或辦理退休,等於是把具備寶貴審判經驗的人才往外推。如果能夠適度放寬限制,讓有意願且有體力的人繼續留任,將能有效分擔龐大的審判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