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贍養費不成,街頭擄人
新北市瑞芳區一名吳姓男子,因不滿胞妹的前夫未支付贍養費,竟夥同胞妹及一名余姓友人,在街頭攔截對方。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等人將前妹夫當眾毆打後,強行押上車輛,並扣走了對方的行動電話,意圖逼迫他就範。
逼簽協議,才獲自由
據《Yahoo新聞》指出,吳男等人將前妹夫押走後,要求他承諾每月支付5000元贍養費給妹妹,才願意釋放他。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26日晚間7時許,前妹夫在被拘禁期間,被迫答應了這項協議。
妨害自由罪判刑一年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認定吳男的行為構成「三人以上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法院最終判處吳姓男子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